| 申请
每年初各公司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用人计划,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后,由人力资源部在计划内组织开展招聘活动。如年内确需超计划增加人员编制时,应由用人公司向集团公司报请增补计划,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招聘。各公司在报请招聘时,应附上岗位责任书,以确保招聘的准确性。 选拔 (一)招聘过程中,人力资源部应会同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严格的筛选、初试、背景调查与政审、笔试或实操测试等考察,以上程序通过后,根据岗位性质不同,按照一定差额配比的原则通知应聘者参加综合面试。 (二)根据公司的人员管理权限,分别由相关高管人员和人力资源部牵头,会同有关人员组成综合面试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面试,实行责任把关,面试通过后按权限报批。 (三)通过审批程序后由办公室安排体检;体检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其试用,体检发现有传染病或不能胜任工作者,不予录用。体检费由员工先支付,转正后持发票在所在公司财务部报销。 应聘者须提供的资料
应聘者须向人力资源部出示包括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资职等级证书、工作能力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,并留存复印件,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推荐书,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。应聘财务人员岗位的还须相关担保人出具担保书。 审批权限
凡集团公司高、中层管理人员,各公司经营班子成员、所有财务人员、重要技术骨干、享受特殊工资待遇的人员和兼职人员的聘任必须经董事长批准。集团公司普通员工的聘任须经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批准。各公司中层管理人员、业务人员的聘任经各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备,报备无异议方可录用。其余人员由各公司总经理审批录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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